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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住宅小区拆围墙? 最高法这样说
文章出处:【河南旺田置业】更新时间:2016-02-24 17:22:37

 2月21日,中央公布了一份重磅文件,不仅“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还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

围绕这份文件“拆除小区围墙”的要求,赞同者有,质疑的声音也有。有人疑问:没有围墙,物业怎么管?陌生人随意进出怎么办?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对民众最关心的问题作出了回应。小编针对发布会内容做了梳理,我们一起来看看!

 

“住宅小区不再封闭”需解决三大难题

有媒体表示,中央部署城市发展,原则上不再建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必须迈过以下这三道门槛。

 

1、小区不再封闭治安安全问题如何保障?

 

如果不再建封闭小区,甚至将已封闭的小区,也完全推倒围墙开放。那么,不但会带来很多管理难题,而且小区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也会受到不同程度威胁。

 

2、小区不再封闭居民不被外界干扰的安静休息权如何维护?

 

如果不再建封闭小区,社会车辆在小区内来往穿梭,甚至随意鸣笛,不但让一下楼的居民就不得不面对没有安全感的车流,而且势必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安静休息权。

 

3、小区不再封闭业主所属内部道路所有权如何保障?

 

小区里的公共配套部分,使用权本来归全体业主,受法律保护,没有义务对外开放,但如果打开围墙,任何人都可以进去,使用里面的资源如道路等,这无论于法于理于情都严重侵犯到小区业主的权益。

 

最高法是这样说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在发布会上表示,上述举措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物和有关资源效益的最大化,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前瞻性的、与时俱进的城市发展理念,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中的共享发展理念的体现,也是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重要举措,符合当今世界的潮流和发展趋势,对于推进城市现代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目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作为人民法院,我们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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